【徵才】本所111學年度徵聘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延長至2022年1月10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徵聘教師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日)

(2021年12月27日更新:延長徵件時間至2022年1月10號,以郵戳為憑)

一、職級及名額: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

二、領域:具博士學位,學術專長為臺灣史、東亞史、區域研究等相關領域者。

三、資格:

(一)已取得博士學位,最高學歷為本校授予者,應具有與任教科目性質相近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資歷二年以上。

(二)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2. 最近三年發表二篇SCI、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原THCI Core)或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3. 最近三年至少主持二個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
  4. 傑出專業實務表現,並檢附相關證明。
    ※註1:初任教師係指自獲得博士學位起至本所對外公告日止,2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或女性因懷孕生產者)未有專科以上學校專任教師年資者。
    ※註2:前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五、檢附資料:

(一)個人學經歷表。

(二)近三年(2018.11.01起至2021.12.31止)學術著作目錄及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目錄。

(三)學、經歷證明影本(含教師證書、大學以上學位證書、成績單及其他經歷等,惟如持國外學歷而無教師證書者,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各一份國外學歷)。

(四)近三年(2018.11.01起至2021.12.31止)之學術著作及其他研究成果(請標記「代表著作」)。

(五)3門主要可任教科目之教學計畫大綱,其中1門須為全英語授課課程

(六)其他個人特色資料(如獲獎證明、推薦信等)

(七)上述(一)至(六)項紙本資料皆為一式三份,另外(一)、(二)、(四)項表格請下載附件檔案或從本所網頁公告下載https://www.taih.ntnu.edu.tw/?p=7694)

六、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2日(星期日)止。
請將前項資料依順序排列,並將檢附「應徵教師資料表」,請郵寄至「10610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並註明「應徵臺灣史研究所教師」;以寄件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七、起聘日期:預定於2022年8月1日起聘

八、聯絡方式:謝維倫行政專員
電話:(02)7749-1478
傳真:(02)8369-3941
e-mail:taih@deps.ntnu.edu.tw
網址:http://www.taih.ntnu.edu.tw/

【附件】111學年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應徵教師相關表件(PDF)

【附件】111學年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應徵教師相關表件(O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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