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徵聘教師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日)
(2021年12月27日更新:延長徵件時間至2022年1月10號,以郵戳為憑)
一、職級及名額: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
二、領域:具博士學位,學術專長為臺灣史、東亞史、區域研究等相關領域者。
三、資格:
(一)已取得博士學位,最高學歷為本校授予者,應具有與任教科目性質相近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資歷二年以上。
(二)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 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 最近三年發表二篇SCI、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原THCI Core)或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 最近三年至少主持二個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
- 傑出專業實務表現,並檢附相關證明。
※註1:初任教師係指自獲得博士學位起至本所對外公告日止,2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或女性因懷孕生產者)未有專科以上學校專任教師年資者。
※註2:前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五、檢附資料:
(一)個人學經歷表。
(二)近三年(2018.11.01起至2021.12.31止)學術著作目錄及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目錄。
(三)學、經歷證明影本(含教師證書、大學以上學位證書、成績單及其他經歷等,惟如持國外學歷而無教師證書者,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各一份國外學歷)。
(四)近三年(2018.11.01起至2021.12.31止)之學術著作及其他研究成果(請標記「代表著作」)。
(五)3門主要可任教科目之教學計畫大綱,其中1門須為全英語授課課程。
(六)其他個人特色資料(如獲獎證明、推薦信等)
(七)上述(一)至(六)項紙本資料皆為一式三份,另外(一)、(二)、(四)項表格請下載附件檔案或從本所網頁公告下載https://www.taih.ntnu.edu.tw/?p=7694)
六、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2日(星期日)止。
請將前項資料依順序排列,並將檢附「應徵教師資料表」,請郵寄至「10610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並註明「應徵臺灣史研究所教師」;以寄件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七、起聘日期:預定於2022年8月1日起聘
八、聯絡方式:謝維倫行政專員
電話:(02)7749-1478
傳真:(02)8369-3941
e-mail:taih@deps.ntnu.edu.tw
網址:http://www.taih.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