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本所113學年度徵聘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延長至2024年6月6日)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徵聘教師

(公告日期:2024年1月19日)

(2024年3月6日更新:
1. 延長徵件時間至2024年6月6日,以郵戳為憑。
2. 學術著作目錄收錄範圍迄日變更為本次公告收件截止日止,更新為:近三年 (2021.01.19起至本次公告收件截止日止)
3. 起聘日期變更為:預定於2025年2月1日起聘。)

  • 職級及名額: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
  • 領域:具博士學位,學術專長為臺灣史、東亞史、區域研究等相關領域者。
  • 資格:

(一)已取得博士學位,最高學歷為本校授予者,應具有與任教科目性質相近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資歷二年以上。

(二)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2. 最近三年發表二篇SCI、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原THCI Core)或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3. 最近三年至少主持二個國科會(原科技部)研究計畫。
  4. 傑出專業實務表現,並檢附相關證明。

※註1: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指自本所對外公告首日起溯算二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獲得博士學位且未獲有教育部審定頒給之助理教授證書者。
※註2:前述期刊論文及國科會(原科技部)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 檢附資料:

(一)個人學經歷表。

(二)近三年(2021.01.19起至本次公告收件截止日止)學術著作目錄及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目錄。

(三)學、經歷證明影本(含教師證書、大學以上學位證書、成績單及其他經歷等,惟如持國外學歷而無教師證書者,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各一份)。

(四)近三年(2021.01.19起至本次公告收件截止日止)之學術著作及其他研究成果(請標記「代表著作」)。

(五) 3門主要可任教科目之教學計畫大綱,其中1門須為全英語授課課程

(六)其他個人特色資料(如獲獎證明、推薦信等)

(七)上述(一)至(六)項紙本資料皆為一式三份,另外(一)、(二)、(四)項表格請下載附件檔案或從本所網頁公告下載https://www.taih.ntnu.edu.tw/index.php/2024/01/19/2024-01-19-01/)

  • 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2024年6月6日(星期四)止。
    請將前項資料依順序排列,並將檢附「應徵教師資料表」,請郵寄至「10610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並註明「應徵臺灣史研究所教師」;以寄件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起聘日期:預定於2025年2月1日起聘
  • 聯絡方式:趙育慧行政專員
         電話:(02)7749-1478 
         傳真:(02)8369-3941
         e-mail:taih@deps.ntnu.edu.tw 
         網址:http://www.taih.ntnu.edu.tw/

【附件】113學年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應徵教師相關表件(PDF)

【附件】113學年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應徵教師相關表件(O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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