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本所111學年度清全獎學金申請公告(5/26截止)

本獎學金提供者為張江茂女士、張娜珍女士、張志昇先生及張志嘉先生、張素玢老師等。為感念張清全先生在生前鼓勵並親自參與有關臺灣之日本農業移民與中部地區地方史志的研究調查,其夫人與子女聯合捐贈之「清全獎學金」於本學年起開始實施,欲申請之同學請於5月26日16:00前將申請表件繳至所辦,逾時恕不受理。

一、獎助對象:本所碩士班在學學生。

二、獎助名額:每學年兩名。

三、獎助金額:每名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整。

四、申請資格與條件:

  1. 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5分(GPA 3.76)以上(一年級學生為前學期成績)。
  2. 通過語言檢測者(外文、本土語言)或文章發表於學術期刊者優先。
  3. 本學年未獲本校其他獎學金者優先。
  4. 以未曾獲得本獎學金者優先。

五、 申請者應檢具下列證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1. 申請表乙份
  2.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 前學年(期)成績單乙份
  4. 研究計畫概要或已發表之期刊論文相關證明乙份
  5. 語言能力證明

本獎勵金設置辦法公告網址:https://www.taih.ntnu.edu.tw/index.php/about-1-3/

本獎勵金設置申請表下載:https://www.taih.ntnu.edu.tw/index.php/dow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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