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學費繳費單已上線,請於期限內繳納。

109-1學費繳費單已上線,請於期限內繳納。

新舊制的實施方式:

一、107學年度前入學適用舊制學生,每學期於開學前繳納學雜費基數,選課結束後按
所修學分數繳納學分費。

二、108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新制,修業前4學期每學期於開學前繳納學雜費基數及基本
學分費,第5學期起僅收取學雜費基數至其畢業止;教育學程課程及個別指導費將於選
課結束後另收。

三、若無法判斷學生究竟適用新制還是舊制?可依學號來分,第2、3碼是08&09適用新
制,其餘皆舊制。

109學年度第1學期博士班、碩士班、在職專班研究生學費繳費單注意事項

1.繳費期限

(1)研究所新生:即日起至109年8月31日(一)止。

(2)研究所舊生:即日起至109年9月14日(一)止。

2.繳費方式

請自行列印繳費單到中信銀、郵局臨櫃、便利超商(自付超商手續費)或以ATM轉帳、信
用卡繳款。逾繳費期限者,請到中信銀、郵局臨櫃繳費或以ATM轉帳。

3.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本校學生入境後因醫療所需應實施隔離照護者,其繳款期限得延
後至109年9月30日止。

4.適用安心就學方案並採遠距學習者,碩博士班學生應於上課開始日前繳交所屬系所之
學雜費基數,不另收學分費。

5.請注意: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與學分費者,視同未註冊,新生取消入學資格,舊生應
予退學。

6.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管,可提供申請補助或證明使用。以ATM轉帳、信用卡繳款者,請
於3個工作日後上網列印繳費證明。

7.辦理就學貸款者,繳費單金額為:應自付之貸款不足差額;因減免或貸款應繳金額為
0元者,無需繳費。

8.如有疑義,請撥本校出納組電話7749-1343(日間學制繳費內容)、7749-1346(在職
專班繳費內容)、生輔組7749-1058(就學貸款)、7749-1057(減免)或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客服專線0800-017688查詢(繳費通路)。

  • Post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