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本所】

學位論文
獎勵金

匿名師大校友為獎勵臺灣史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學生撰寫學位論文,特訂定本要點。

范燕秋教授
獎學金

為紀念范燕秋教授,獎勵臺灣史研究所學生進行臺灣史學研究。

清全
獎學金

本獎學金提供者為張江茂女士、張娜珍女士、張志昇先生及張志嘉先生、張素玢老師等。為感念張清全先生在生前鼓勵並親自參與有關臺灣之日本農業移民與中部地區地方史志的研究調查,其夫人與子女聯合捐贈本獎學金。

臺日交流
獎學金

本獎學金提供者為保保旅行社戴啟珩董事長及にっぽんど真ん中祭り文化財團岡田邦彥理事長夫人岡田京子女士。

岡田夫人於日治末年(1942年)出生於臺北,即所謂的「灣生」。3歲時因戰爭結束而離開臺灣回到日本。近年因工作關係,經常往返臺、日兩地,對臺灣抱有特別的感情。戴董事長長期從事臺、日交流,因此與岡田夫人聯合捐贈本獎學金。

系所特色發展
獎助學金

(一)學生論文研究學習,其學習規範依本校論文研究學習獎勵方案辦理,其獎助金額依據本所所務會議決議後公告。
(二)碩士班研究生獎助學金,對象限全職碩士班研究生,其獎助金額依據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費用支給標準辦理。
(三)學生修讀雙聯學位期間,若成績優異,得申請本項獎助學金,其獎助金額每學期新臺幣1萬元整,至多可申請兩個學期。
(四)學生參與學術增能活動,獎助辦法依「本所學術增能獎助作業要點」辦理。
(五)學生生活助學金,其學習規範依「本校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惟不得重覆申請學務處之生活助學金。若學生生活上確有需求,但不符本校家庭經濟條件者,得由導師推薦。

學術增能
獎助學金

獎助對象:本所碩士班在學學生

辦理時間:每學期辦理1次,補助範圍為申請月份前一學期發表之學術論文或通過之外語能力測驗。

獎助項目及金額

  • 學術論文類:SCI、SSCI、TSSCI、EI、A&HCI、THCI Core等索引所收錄之學術期刊發表論文,每一篇論文補助獎金5,000 元、「書評」補助獎金1,500元、可具有審查制度期刊及出版社之專書論文(附審查意見書),每一篇論文補助獎金2,000元。
  • 外語能力測驗類:「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高級」、「托福TOEFL PBP(紙筆型態)460分」、「托福TOEFL CBT(電腦測驗)210分」、「托福TOEFL IBT(網路測驗)70分」、「IELTS國際英語測驗0級」、「TOEIC多益600分」、「日本語能力測驗新制N3」等外語能力測驗(須檢附成績單),每次補助獎學金1,600元。。

【辦法連結】本所研究生學術增能獎助作業要點含申請書

【學務處】

優秀研究生
獎學金

本校為鼓勵博、碩士班、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優秀研究生,進德修業,特訂定本辦法。

本獎學金所需經費由本校年度預算編列支應。

【教務處】

本校畢業生
碩士班新生入學
成績優異獎學金

為鼓勵本校學士班應屆畢業優秀學生就讀本校日間學制碩士班,特定本項獎學金。

【國際處】

本校外國學生
獎學金

獎助對象:
經由本校外國學生申請入學招生管道獲錄取為一年級新生且未領取我國政府機關(構)所設置之獎學金。

獎助內容:

碩士班2學年:
第1學年每學期減免學雜費基數與學分費平均收費。
第2學年經所屬系所推薦後,每學期始得減免學雜費基數與學分費平均收費。

申請方式與時間:
新生須於報名本校外國學生申請入學招生管道時,於其報名表單勾選申請,申請截止日悉依該項報名之截止日為準。 

注意:受獎生入學當年度未完成註冊報到、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退學、轉學者,即取消其受獎資格且不得保留,並依比例繳回當學期學雜費(研究生另需計算學分費之所繳交比例金額)予本校方得辦理離校

【辦法連結】https://www.ntnu.edu.tw/oia/doc/scholarship201901230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