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轉知】111 年臺灣史蹟研習會

111 年 臺灣史蹟研習會簡章

一、 活動宗旨:為探討臺灣歷史文化、薪傳及紮根學子,訂於 111 年 8 月 23日~25 日於臺大校友會館辦理「111 年臺灣史蹟研習會」,邀請重量級學者講座,探索城市歷史的變遷。
二、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三、 主辦單位:臺北市立文獻館
四、 研習時間:111 年 8 月 23 日(二)至 8 月 25 日(四)
五、 研習地點:臺大校友會館 4 樓(臺北市濟南路一段 2-1 號 4 樓)
六、 參加對象:
(一)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學教師
(二) 歷史人文、文化資產相關系所師生
(三) 關注在地文化、生活記憶保存及推廣之社會人士(以文史工作者優先,館方保有審核權)。
七、 參加人數:80 名(錄取名額有限,以未參加過本研習會者為優先。依資格及收件時間為錄取依據。)
八、 研習費用:本研習會全程免費,惟交通、住宿學員自理。為有效運用資源,減少報名後無故缺席之情形,參加學員須繳交保證金 1,000 元。
九、 報名方式:
(一) 活動詳情與報名表下載,請洽本館官網:https://www.chr.gov.taipei/
(二) 採通訊報名者,請於 7 月 1 日(五) 前將報名表填妥後,電郵本館聯絡人:張先生,逾期恕不受理,電子郵件:bt_106@mail.taipei.gov.tw。
(三)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55ZRGz,報名截止日期 7 月 1 日(五)。

十、 錄取通知:錄取名單、備取名單預計於 7 月 8 日(五)公布於本館官網,請自行上網查詢。

十一、繳/退保證金:

(一) 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者,於 7 月 21 日(四)前完成繳交保證金 1,000元之匯款作業,逾期未繳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全程出席達80%(16 小時)者,保證金結業後退還。未達時數者,保證金將不予退還並繳交市庫。
(二) 報名並已經繳交保證金者,如因故未能參加,除有正當理由並經本館同意,否則保證金概不退還,逕予繳交市庫;申請退費者需於 111年 7 月 29 日(五)前以書面向館方提出申請,以利安排備取人員遞補等行政作業;逾期申請者,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十二、注意事項:
(一) 如因天氣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變更研習時間,本館另行擇期辦理,因此而無法參加者,保證金全額退還,由備取人員遞補。
(二) 未取得報到通知者,請勿自行前往報到,不接受現場遞補,不開放旁聽。
(三) 參與本研習之教師學員,符合出席比率者,後續由館方統一辦理教師研習時數線上登錄(依課程出席情形,每日採計時數上限 6 小時)。
(四) 講師及課程安排上本館保有最後修正權利。
十三、附 則: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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